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市局春节期间组织抽检了四类食品共100批次,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0批次,不合格样品10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酒类10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4批次,肉制品37批次,其中不合格样品6批次,餐饮食品49批次、粮食加工品4批次均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由茅箭区火车站全兆红商店销售的洑汁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由茅箭区龚家湾土曲房县黄酒店销售的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由茅箭区陈家岗市场宋氏关东酒行销售的老太太鲜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四)由茅箭区东风大道诚源副食水果店销售的房县鲜黄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和糖精钠(以糖精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五)由张湾区东岳市场老余土猪肉店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六)由张湾区东岳市场牛记肉品商铺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七)由茅箭区五堰李久胜水产品店销售的腊鸭和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由十堰市老虎沟市场李腊花销售的腊肉,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九)由张湾区聪欣水产冷冻经营部销售的腊鸡,过氧化值(以脂肪计)检验项目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三、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十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茅箭区和张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督促生产经营者立即封存、下架和召回不合格产品,并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2、 食品安全抽检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