樟树市上善食品经营部销售的标称生产企业泉州创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千体梅
一、食品名称:千体梅;生产日期:2020-09-02;不合格项目:匹可硫酸钠。
二、经营环节风险控制和核查处置:
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规定时间内向樟树市上善食品经营部送达检验结果通知书并责令其立即停止销售和召回不合格批次食品。经核查,该经营部采购该批次千体梅10盒,已销售4盒,其余已被顾客免费试用完,无法召回。鉴于在核查中该经营部提供了该批次食品供货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报告、进销货台账,并能如实说明进货来源,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免于行政处罚。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