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食用农产品等1类食品4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江根花蔬菜摊销售的芹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二)铜陵市郊区大通镇江根花蔬菜摊销售的韭菜,克百威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胡艾进(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胡艾进(个体工商户)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个体工商户(程金梅)销售的土鸡蛋,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国泰众信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3月0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