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调味品等7类4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庐阳区、瑶海区、经开区、包河区、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安徽省思润谷物油精炼有限公司生产的稻米油(米糠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问题
合肥市瑶海区小郭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腐霉利指标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合肥领创逸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创文堇酒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安徽安德利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合肥学院第五食堂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