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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5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9期市抽)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3-09 14:50 来源: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调味品等7类4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问题。
  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糕点粮食加工品、乳制品调味品等7类42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15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农药残留微生物指标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庐阳区、瑶海区、经开区、包河区、庐江县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安徽省思润谷物油精炼有限公司生产的稻米油(米糠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测检测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农药残留问题

  合肥市瑶海区小郭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腐霉利指标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指标问题

  (一)合肥领创逸品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融创文堇酒店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二)安徽安德利酒店有限公司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三)合肥学院第五食堂使用的复用餐饮具(勺子),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日期:2021-0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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