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镇江市丹阳市开发区计丽食品店销售的纯正芝麻油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乙基麦芽酚,生产日期为2020-09-07。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26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丹阳市开发区计丽食品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购进4.48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其作出罚没50028元的决定。决定书文号为丹市监处字〔2021〕00010号。
二、在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王浩早点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生产日期为2020-11-01。
(二)核查处置情况。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11月25日将不合格检验报告送达镇江市丹阳市云阳镇王浩早点店并启动核查处置。查明该企业共生产5公斤问题批次产品,全部销售完毕。因无消费者退货未有召回。丹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将案件移送丹阳市公安局。移送文号为丹市监涉罪移字〔2021〕002号。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