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3月9日,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最新一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豆制品、饮料、餐饮食品、酒类、食用农产品等9大类食品650批次样品开展了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检出20批次样品不合格。
9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
9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污染问题,分别为标称长沙高新开发区雷锋镇青龙山纯净水厂生产的桶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溆浦县怡爽食品饮料厂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华容县青山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耗氧量、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岳阳禹溪尊尚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华容县长青山食品饮料有限公司生产的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浏阳市浏阳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浏阳源(包装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溆浦湘江源食品饮料厂生产的顿旗山泉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溆浦县明月洞天然山泉水厂生产的明月洞天然山泉,铜绿假单胞菌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湖南健之乐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烧仙草奶茶(饮料),咖啡因、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铜绿假单胞菌是一种条件致病菌,广泛分布于各种水、空气、正常人的皮肤、呼吸道和肠道等,易在潮湿的环境存活,对消毒剂、紫外线等具有较强的抵抗力,对于抵抗力较弱的人群存在健康风险。《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的5次检测结果均不得检出。包装饮用水中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的主要原因,可能是源水防护不当,水体受到污染;部分企业对环境卫生监管不到位,工作人员操作不够规范,生产过程中交叉污染;或者是包装材料清洗消毒有缺陷所致。
1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
1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分别为标称怀化市富源油业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5L/瓶)、食用植物调和油(2L/瓶),过氧化值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怀化市腾升油脂有限公司生产的腾升妈妈香菜油,酸值(KOH)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湖南野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果饮复合果汁饮料(港式青柠),茶多酚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湖南野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C果饮复合果汁饮料(金桔柠檬),茶多酚、咖啡因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长沙市望城区思博母婴生活馆销售的,标称湖南科尔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海藻高钙复合粉(固体饮料),维生素D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桂东县旭升酒厂生产的参子酒(500ml/瓶)和黄酒(720ml/瓶),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浏阳市愚公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浏阳市鸿都酒厂生产的青梅果酒,经湖南省产商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抽样检验发现,甲醇项目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标称靖州县杨梅之恋酒厂生产的洞藏杨梅红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通道侗族自治县雨露山珍土特产店销售的,标称湖南峒王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峒王酒(露酒),酒精度项目不符合产品明示要求。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严重时会导致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氧化。
酒精度又叫酒度,是指在20℃时,100毫升酒中含有乙醇(酒精)的毫升数。酒精度是酒类产品的一个重要理化指标,含量不达标主要影响产品的品质。酒精度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生产工艺控制不严或生产工艺水平较低,无法有效控制酒精度导致不达标,或是产品包装不严密或运输贮存不当造成酒精挥发损失。
茶多酚是茶叶中多酚类物质的总称,为白色不定形粉末,易溶于水,可溶于乙醇、甲醇、丙酮、乙酸乙酯,不溶于氯仿。绿茶中茶多酚含量较高,占其质量的15%~30%,茶多酚的主要成分为:黄烷酮类,花色素类,黄酮醇类和花白素类和酚酸及缩酚酸类6类化合物。其中以黄烷酮类(主要是儿茶素类化合物)最为重要,占茶多酚总量的60%~80%,其次是黄酮类,其他酚类物质含量比较少。
甲醇是工业酒精的主要成分之一。酒类发酵过程会产生一定量的甲醇,不同类别酒中的甲醇含量不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蒸馏酒及其配制酒》(GB 2757—2012)规定,粮谷类蒸馏酒或以粮谷类蒸馏酒为酒基的配制酒中甲醇的最大限量为0.6g/L。酒类中甲醇不合格,可能是企业在生产加工过程中违规使用工业酒精,也可能是企业对生产原料控制不严或对生产工艺把控不当所致。甲醇具有一定的毒性,过量摄入甲醇容易引起中毒,甲醇在体内转变的代谢物有甲醛、甲酸等,可引起视力减退、视神经萎缩等症状。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湖南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长沙、湘潭、岳阳、郴州、怀化等地市场监管局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下架、封存、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有关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不合格产品信息
(来源: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本文由食品伙伴网食品资讯中心编辑,有任何疑问,请联系news@www.sqrdap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