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执法人员对海山乡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一家不足50平的小超市货架上竟摆着3种过期食品待售,其中包括6瓶九月红清爽型黄酒(生产日期2017年8月23日,保质期36个月);1瓶中国劲酒(生产日期2017年11月28日,保质期3年);10袋然利南瓜吐司面包(保质期60日,生产日期2020年12月14日),上述食品少则过期十几天,多则过期近半年。由于当事人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浙江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店小食杂店和食品摊贩管理规定》第十八条规定,该局执法人员对上述过期食品进行扣押,并立案调查。
2021年3月2日,执法人员再次上岛检查,查处两起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件。目前,三个案件均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