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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3-05 16:45 来源: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31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不合格31批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省市场监管局第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4大类食品31批次,包括:餐饮食品(含餐饮具)、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饮料,不合格31批次。

  一、餐饮食品(含餐饮具)不合格17批次

  (一)福州市长乐区航城月半湾餐饮店销售的三眼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4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厦门市湖里区洪水电小吃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2月4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莆田宝利来世纪酒店有限公司销售的花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

  (四)台江区坛主餐厅的调味碗(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五)台江区坛主餐厅的汤匙(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17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六)和美(漳州)酒店投资有限公司洲际假日酒店分公司销售的小龙虎斑(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2日),呋喃唑酮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七)霞浦县食福宁鼎记酒楼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八)名城悦华酒店(福州)有限公司销售的腌萝卜(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2日),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复检机构为厦门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

  (九)漳州市临嘉海中鲜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大冬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8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南平市建阳区玉金酒楼销售的美国蛤(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6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一)福州市仓山区乐达小吃店的果碟(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9日),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二)霞浦县南塘海鲜排挡销售的花虎鲟(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三)福州市鼓楼区桂冰餐饮店的汤勺(消毒日期为2020年12月23日),大肠菌群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四)霞浦县南塘海鲜排挡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五)延平区谢家锅边店销售的油条(加工日期为2020年11月20日),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

  (十六)霞浦县张逢庚海鲜馆销售的梭子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镉(以Cd计)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十七)莆田市太古汇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荔城分公司销售的海蚌(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1日),氯霉素不合格,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不合格1批次

  标称江西省易得利食品有限责任公司2020年7月27日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泉州丰泽泉秀店,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三、食用农产品不合格11批次

  (一)沙县闽徽水产商行销售的大头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二)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南平市邵武恒华店销售的母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7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福州海关技术中心;

  (三)连江县潘渡乡世豪生鲜超市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6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福州公园道超市销售的新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5日),铅(以Pb计)不合格、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省产品质量检验研究院,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五)南平八闽篮子商业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来自闽侯县甘蔗屠宰场的牛肉(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六)福建永辉超市有限公司福州仓山闽江世纪金源店销售的公正蟹(购进日期为2020年12月5日),镉(以Cd计)不合格,初检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七)福建省绿洲超市有限公司荔城黄石店销售的牛排(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19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八)南平市建阳区大宝水产品店销售的河虾(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30日),呋喃西林代谢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九)台江区辰泽蔬菜店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8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沙县金沙市场世凯牛肉摊销售的牛腩(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克伦特罗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十一)三明市鹏盛世纪华连百货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为2020年11月29日),腐霉利不合格,检验机构为厦门海关技术中心。

  四、饮料不合格2批次

  (一)标称福建水仙山泉饮用水有限公司2020年12月9日生产的饮用山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福州市马尾区登云水仙便利店,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二)标称福建泉州市龙潭泉水有限公司2020年12月27日生产的龙潭芹山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合格,销售单位为厦门市湖里区水之缘桶装水经营部,检验机构为福建赛福食品检测研究所有限公司。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对不合格食品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督促生产经营者履行停止销售、下架、召回等法定义务,防控食品安全风险。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购买或在市场上发现公告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公告。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5日
日期:2021-0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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