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购以价格优惠备受青睐,但在低价的背后,却隐藏着以次充好和欺诈销售等猫腻,也令团购消费成为消费者投诉的热点。
这不……陈先生,前段时间就遇到了烦心事,他在团购App上购买了698元的10人套餐券,使用规则处明确标注“可免费使用包间”,但陈先生与家人前往该饭店用餐时,服务员却拒绝提供包间,理由是该饭店包间设有“最低消费”,金额为1000元起,他们消费不足1000元,所以只能坐大厅。
商家设置“最低消费”
是否侵犯消费者权益?
饭店服务员的说法与团购APP上写的使用规则不符合。陈先生觉得不合理,要求饭店提供包间未果,遂拨打12315投诉,接诉后,市场监管部门介入调查。
海沧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到,陈先生反映的情况属实。“2014年发布实施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第十二条已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作人员指出,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的规定,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也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消费者遇到此情况可以拨打12315投诉。
市场监管人员当场对饭店负责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立即整改,经过调解,饭店负责人诚恳地向陈先生赔礼道歉,提供了包间消费,也表示不会再设置包间最低消费的限制,后续市场监管部门还将组织“回头看”,维护市场消费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