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当日执法人员在安岳县内遂高速安岳出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冷链食品检查时,发现一客车尾箱内有冻猪肋排10件(每件10千克),该批食品标示信息与当事人提供信息不一致。该批次食品,标示产地:四川。遂宁,制造商:四川遂宁市南大食品有限公司,进口冷链食品名称:冻猪肋排(加拿大冻带骨猪外脊),产地:加拿大,生产日期:2021.2.2(货物品码批次号:20210119),其中3件有货物品码,7件无码。当事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中,无检验检疫证明,报关单(产地:荷兰)与现场产品标示(产地:加拿大)不一致,核酸检测报告产品生产日期:2020.11.30,与标示生产日期不一致,且未使用“川冷链”平台录入相关信息。
执法人员立即联系县疾控中心进行核酸检测,并按要求将货存放于县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当前,该批次产品核酸检测已完成,结果显示为阴性。该经营户因未履行《省市场监管局等九部门关于加强冷链食品消毒和追溯的通告》要求,县市场监管局已对其涉嫌违法事实予以立案,该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查处结果将及时按程序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