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整治,进一步强化学校食堂及其周边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压实学校食品安全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充分借助“互联网+明厨亮灶”进行随机检查,以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校园周边(200米范围)餐饮服务单位、小饭桌等食品经营单位为重点检查对象,以餐饮环节从业人员健康、食品原料采购、贮存及质量、食品留样、餐器具洗消和食品经营者销售的过期、三无、“五毛”食品等为重点环节。
此次专项整治,县区同步开展,强化部门协作,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问题,当场责令整改并复查整改结果;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并向社会公众公示监督检查结果及案件查处情况,营造良好的社会共治氛围,确保广大师生饮食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