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市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243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调味品、方便食品、豆制品、水果制品和食用农产品等。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40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泗洪县吕梅粮油店(地址:泗洪县虹桥路5-8号)销售的鲜鸭蛋(散称、购进日期:2021年1月18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泗阳县爱园镇爱嘉南生活超市(地址:泗阳县爱园镇小康街东首) 销售的韭菜(购进日期:2021年1月18日),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三、江苏苏果超市有限公司宿迁分公司(地址:宿迁市宿城区西湖路西楚现代商城1-3层)销售的鸡蛋(散装、购进日期:2021年1月17日),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宿迁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上述不合格及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抽样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局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进货渠道和产品流向,督促食品生产经营主体采取下架、召回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宿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