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户端
食品晚九点
国际食品
最新搜索:
 
 
当前位置: 首页 » 食品资讯 » 权威发布 » 市场监管局 »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8号)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食品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2021年第8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2-27 11:01 来源: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1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0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
   近期,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食品流通、生产环节监督抽检工作,共抽检饼干糕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糖果制品调味品111批次样品,抽样检验合格108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东城星河城店购进的花甲,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二、东莞市中润超级市场有限公司购进的荷兰豆,氧乐果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三、东莞市嘉荣超市有限公司企石振华店购进的菠菜,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东莞市食品药品检验所。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相关经营单位立即停止购进等措施控制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应尽量选择综合性商场、生鲜超市、大型农产品市场等正规途径购买鲜活农产品,购买时应注意选择市场上公示抽检合格的摊位和品种,主动索要并保存好购货票据。为保持鲜活农产品的营养和风味,建议按需购买、尽快食用。消费时应注意食物种类多样化,不偏食,促进人体对各类营养物质的均衡吸收。食用农产品在冷藏条件下的保鲜效果优于常温,但不同品种应尽量分开保存,以免造成病原体的相互污染。食用水产品时要充分加热,以防范致病菌和寄生虫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的危害。不食用感官不新鲜的水产品,以防止残留的有害物质侵入人体。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4日
日期:2021-02-27
 
 
[ 食品资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行业相关食品资讯
 
地区相关食品资讯
会展动态MORE +
 
推荐图文
按字母检索 A | B | C | D | E | F | G | H | I | J | K | L | M | N | O | P | Q | R | S | T | U | V | W | X | Y | Z
食品伙伴网资讯部  电话:0535-2122172  传真:0535-2129828   邮箱:news@www.sqrdapp.com   QQ:点击这里给我发消息
鲁公网安备 37060202000128号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