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69批次,涉及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食糖、糖果制品、豆制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3批次、不合格样品6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扬中市城区南园不锈钢日杂批发部销售的黑芝麻,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江苏华测品标检测认证技术有限公司。
二、张龙(常州市横山桥农副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销售的虾蛄,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连云港市质量技术综合检验检测中心。
三、宿迁金士顿商贸有限公司在网店销售(京东)的标称重庆瑞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山椒猪皮,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四、南通市海安县典雅农贸市场林长国销售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苏州常熟市琴川街道学峰蔬菜经营部销售的青菜,啶虫脒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江苏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
六、泰州靖江市洪运来水产品批发部销售的鲫鱼,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江苏有限公司,复检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2. 不合格产品信息 .xls
3. 合格产品信息.xls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