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工作要求,加强农村假冒伪劣食品问题治理,保障农村居民身体健康和合法权益,按照山西省市场监管局、省公安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和省供销社《关于联合印发<山西省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晋市监发[2020]386号)以及晋中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厅、市农业农村厅、市商务厅和市供销社《晋中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五部门关于联合印发<晋中市打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执法行动方案>的通知》(市市监发〔2021〕10号)要求,结合昔阳县实际,近日,山西昔阳县市场监管局、昔阳县公安局、昔阳县农业农村局、昔阳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昔阳县供销合作社五部门联合开展了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并印发了联合行动方案。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以农村和面向农村销售食品的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校园及其周边、旅游景区、自然村等农村食品问题多发、易发的区域为重点市场;以食品批发商、小餐馆、校园周边小超市小商店、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等食品生产经营为重点主体;以农村地区群众日常大宗消费关系密切的食品、添加非食用物质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宣称特殊功能的普通食品、“三无”食品、“山寨品、商标侵权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重点品类。五部门多措并举、挖掘线索,重拳出击,从严查处。检查中发现了超市裸露性食品敞开存放、部分食品包装虚假夸大宣传、肉类台账公示不规范的问题;一些摊主销售没有标注生产日期等标识的自制食品,属于”三无“产品,被明令禁止销售;以及一些需冷藏的食品被随意摆放在非冷藏货架上等问题,检查组当场责令经营者限期整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将被进一步严肃处罚。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农村食品质量安全事关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做好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治理工作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意义。该局将继续落实工作举措,扎实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同时强化协调配合,切实保障专项整治行动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