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强化深圳食品安全监管,有效防控系统性、区域性和行业性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品抽检制度进行创新性优化改革,突出问题导向,遵循避免重复、全面覆盖的抽检原则,确保抽检监测经费用到实处,最大限度地发挥检测效益。我局以此工作目标开展食品日常监督抽检、评价性抽检、专项抽检、执法抽检、风险监测等方式的抽检工作,具体各食品抽检类型介绍见附件1。现将近期抽检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本次通报的食品共1399批次,涉及经营主体631家,共检测食品指标5052项次,发现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不合格食品类别为淀粉及淀粉制品1批次,食用农产品1批次,蔬菜制品5批次;涉及不合格项目类别为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品质指标。
二、各类食品情况
1.共抽检保健食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共抽检餐饮食品6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3.共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4.共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5.共抽检淀粉及淀粉制品21批次, 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铝的残留量。
6.共抽检豆制品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7.共抽检方便食品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8.共抽检蜂产品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9.共抽检罐头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0.共抽检酒类2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1.共抽检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2.共抽检冷冻饮品7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3.共抽检粮食加工品83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4.共抽检其他食品22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5.共抽检肉制品2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6.共抽检乳制品4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7.共抽检食品添加剂19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8.共抽检食糖1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19.共抽检食盐1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0.共抽检食用农产品25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1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恩诺沙星残留量。
21.共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74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2.共抽检蔬菜制品36批次,检出不合格样品5批次,不合格项目为水分。
23.共抽检薯类和膨化食品1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4.共抽检水产制品16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5.共抽检水果制品3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6.共抽检速冻食品20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7.共抽检糖果制品8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8.共抽检调味品6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29.共抽检饮料5批次,未检出不合格样品。
各类食品抽检不合格信息见附件2,抽检合格信息见附件3,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见附件4,各类食品检验项目详见附件5。
三、不合格产品处置情况
对本次抽检不合格的产品,我局要求各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依法查处,进一步督促企业履行法定义务。
四、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疫情期间,到超市或菜市场等场所选购食品特别是购买进口冷冻肉制品和冷冻水产品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直接用手接触动物或冻品,如需接触,可佩戴手套,接触后及时洗手,避免触摸眼、鼻、口。冷冻食品烹饪过程要保持清洁,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生熟分开、烧熟煮透,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您在选购、存储食品以及就餐时注意:
(一)选择购买感官正常的食品或食品原料,特别要观察是否新鲜,是否在保质期内,包装是否完整无损、有无鼓包(涨袋、胖听)等现象;购买熟食或需冷藏的食物时要注意其储运条件应符合产品标示要求。
(二)购买后按产品储存条件储存,使用冰箱、冰柜等冷藏食品时,应生熟分开存于容器中或用保鲜膜包好后熟上生下、分层放置;冷藏或过夜的熟食、剩饭剩菜要妥善保存,再次食用前一定要确认食物未变质,彻底加热后再食用,不宜一次采购过多食物,以免因储存方式不当、储存时间过长等造成食品过期或腐败变质。
(三)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制作前确认食材新鲜,没有变质;食材要洗净,刀具、案板和餐具要做到生熟分开;加热烹制过程要做到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做现吃,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
(四)在家做菜或外出就餐选择菜品时,应避免高油、高盐或高糖食物的摄入,养成饮食清淡的好习惯。烹饪时可使用定量盐勺控制放盐量,尽可能采用少油烹调的方式。同时,在烹调菜肴时尽量少放糖,不吃或少吃含糖量高的食品。就餐时尽量保证食物多样化,注意膳食平衡。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