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马山县开展评价性抽检。抽检品种包括豆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等,共抽样检验134批次。检验项目包括质量指标、重金属、生物毒素、食品添加剂、禁用物质、农兽药残留等6类指标。其中,合格产品133批次,不合格产品1批次。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2。
二、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
马山县古寨乡农贸市场唐宝玉销售的“猪肝”,不合格项目为氧氟沙星,检验结果为121.1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
以上样品的检验机构为南宁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马山县市场监管部门已依法进行处置,同时,责令生产经营者对已生产、销售的不合格产品依法召回、下架,分析原因及限期整改。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4. 不合格项目的说明
南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