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饼干、糕点、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等8类470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467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瑶海区、肥东县、巢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市瑶海区绿茵工坊豆芽批发部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肥东县夏守岭冷冻批发部销售的牛肉,克伦特罗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三、陈俊秀(个体工商户)销售的韭菜,腐霉利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