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鼓励原始创新,支持从事新基因、新性状、新技术、新产品等创新性强的农业转基因生物研发活动,新研发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应比同类已获批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有所突破、有所创新、有所进步。鼓励已获生产应用安全证书的农业转基因生物向优良品种转育,转育的品种综合农艺性状应不低于当地主推品种。
同时,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积极开展农业转基因生物生产配套性、市场成熟度、产品竞争力、技术创新性等综合评估,遴选出能够满足生产需要、符合市场需求、引领未来趋势的重大成果,打通由研发到应用的关键环节,加速成果推广应用。还要发挥企业主导作用,推进转基因研发科企合作,鼓励企业、企业与院所高校联合申报生产应用安全证书,让企业真正成为研发、应用和贸易的主体力量。
另外,要规范生物材料流动,强化溯源管理。转移转让转育报告纳入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评价中安全管理措施审查范围。
通知还明确,农业转基因生物从研发、品种选育、种子生产、种子营销、作物生产贸易到产品退市等全生命周期的生物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由生产应用安全证书所有者承担。发生转移转让转育等活动的,应明确并落实相关方责任义务,确保顺向可追踪,逆向可溯源。
相关报道: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鼓励农业转基因生物原始创新和规范生物材料转移转让转育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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