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网站(网址:http://www.samr.gov.cn),进入首页“互动”栏目中的“征集调查”提出意见。
2.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西城区三里河东路8号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信用监管司(邮编:100820)
3.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xinyongjianshechu@163.com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5日。
附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健全信用修复机制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及起草说明
市场监管总局
2021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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