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链食品一旦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就必须按规定接受无害化处理,相关采购商将不可避免蒙受损失。为降低企业在采购冷链食品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疫情风险,日前,宁波推出全国首个“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正式将采购商纳入防疫相关保险受益范围。
该险种的保障对象为从事冷链食品采购的企业,属于自主投保项目,保费为500元/柜。一旦被保险人采购的冷链食品因核酸检测呈阳性而被相关部门采取无害化处理措施,就可以按约定向保险公司进行理赔,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最高可获赔30万元。该保险是宁波在原有“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基础上的二次创新,实现了冷链食品风险保障领域的拓面延链。
目前,已有包括城区主要菜篮子供应企业宁波安和达菜篮子配送有限公司在内的多家食品经营企业完成了线下投保,线上投保功能也将很快在“浙冷链”系统开放运行。
接下来,省市两级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快完成“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与“浙冷链”系统的数据对接,凡从事冷链食品采购的企业有投保需求,均可通过快速导入“浙冷链”预约登记时已填写的信息,实时生成保单,进一步提升投保便利度。同时,宁波将持续推动该保险覆盖至市域内主要菜篮子供应企业,更好提升全市冷链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此前,宁波已首创“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保险”,由政府安排专项资金,为公共集中监管仓管理企业提供为期1年、共计4800万元的风险保障,涵盖复工防疫营业中断保险、法定传染病危重症保险并附加法定传染病身故保险条款、食品安全责任保险附加传染性疾病保险条款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