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不合格样品情况
(一)隆林陈春林风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样品编号为DC20451031635200244,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1120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西林县尚鸿麻鸭粉店销售的油条,样品编号为DC20451030634700126,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997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中国检验认证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三)隆林李武馀烧卤店销售的卤猪耳朵,样品编号为DC20451031635200342,胭脂红检验结果为0.0014 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四)隆林杨小路早餐店销售的花生麻球,样品编号为DC20451031635200387,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 Al 计)检验结果为241 mg/kg,标准规定为≤100 mg/kg,检验机构为广西益谱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五)那坡县鸿隆盛综合批发部销售的黄骨鱼,样品编号为DC20451026601800002,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为8.17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六)那坡县生猛海鲜店销售的鲫鱼,样品编号为DC20451026601800019,孔雀石绿检验结果为0.745μg/kg,标准规定为不得检出,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深圳有限公司。
二、对抽检不合格食品查处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各相关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均已经依法进行处置。
百色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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