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乎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当前,我国食品药品行业虽然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但在食品药品行业快速发展的同时,个别不良商家掺假掺杂、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食品安全犯罪的现象仍然存在。为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和身体健康不受侵害,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根据最高检、省市院和兰州新区党工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检察机关关于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四个最严”专项行动的要求,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重点领域,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在食品药品方面的需求与期待,通过办理一系列食品药品安全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有力的保障了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取得了较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是紧盯重点领域,拓展案源渠道。2020年全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共办理食药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6件,占全部案件线索的31%。其中,立案16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6件,相关行政单位均已回复整改,整改率100%。所办案件覆盖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网络平台销售无凭证医疗器械,违法装售桶装饮用水,食品、保健品、成人用品自助售货设备未公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等多种类型,直接涉及民生大计。线上线下并重的同时,加强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
二是深入一线办案,树立证据意识。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主办检察官一线办案的理念,从线索摸排阶段就树立对案件做细做实的思想。结合大数据分析平台,做到线上信息排查,线下实地走访,以可视化的方式对每一件案件高效分析。在办理食品、保健品、成人用品自助售货设备未公示食品、药品经营许可证案中,办案组有效利用大数据分析,对辖区近500台自动售货设备比对分析后,实地拍照取证,高效率的完成了对该案的证据固定。该案被甘肃省检察院评作为典型案例,刊登在《公益诉讼情况反映》中。
三是积极主动出击,建立完善机制。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致力于履行检察职能和督促行政机关履职相结合,通过横向和院其他部门,纵向和行政机关建立线索移送机制,认真调查核实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食品药品领域案件线索。及时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向相关行政机关提出明确、具体的整改意见,对相关行政机关不按期采纳磋商意见的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建立听证制度,围绕案件事实和证据听取听证员的意见,以公开促公正,以听证赢公信。检察建议制发后定期跟踪监督,做到件件抓整改,件件抓落实。对已回复整改的案件建立“回头看”机制,防止问题反弹复发。
四是虚实有机结合,扩大案件成效。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在办案中宣传,在宣传中办案。尤其对涉及民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食药领域案件做到简报信息及时跟进,在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防范意识的同时,也让公众积极参与到公益诉讼的行动中来,有效的制止了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和侵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违法行为,取得了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全年共撰写食药领域业务简报信息十余篇,部分被省市院采纳。
2021年,兰州新区人民检察院将持之以恒,继续推进“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对涉及民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重点排查,及时跟进,切实保护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安全”,为兰州新区的发展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