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省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任务672批次,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乳制品、酒类、糕点、蜂产品、餐饮食品和食用农产品。产品抽检结果可查询https://spcjsac.gsxt.gov.cn/。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667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连云港市灌南县新安镇悦品惠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郯城县昌通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雪花酥(芝麻味),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扬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二、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青海湖路城市之家高家颜销售的鸡毛菜,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中检科(上海)测试技术有限公司。
三、东海县牛山镇小兵水产品门市部销售的标称郯城丙银香油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芝麻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四、南通市崇川区观音山新城农贸市场陈志刚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南京海关动植物与食品检测中心。
五、徐州市铜山区袋鼠食品店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徐州宏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乳酸菌味吐司面包,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国家轻工业食品质量监督检测南京站。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件。针对监督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依法查处违法行为,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及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