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禁止野生鱼销售,严禁店招出现‘野生'’江鲜‘等字样。”2月4日,益阳市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局约谈7位市场开办者并签订禁售野生鱼承诺书。
自今年1月开展打击非法捕捞“冬春攻势”行动以来,大通湖区市场监管局加大禁捕退捕工作宣传和打击力度,巩固禁捕退捕成果。张贴《长江“十年禁渔”从我做起倡议书》750份,签订《食品经营主体不卖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公开承诺书》《餐饮经营单位不做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野生渔获物公开承诺书》1500份,进一步形成了“水上不捕、市场不卖、餐馆不做、群众不吃”的社会共识。同时开展严厉打击销售长江流域非法捕捞渔获物的专项行动,对水产经营户店招及水产品销售情况进行滚动排查,并协同公安、农业农村部门开展“零点行动”和“凌晨行动”,打击夜间违法行为。
此次约谈,大通湖区市场监管部门再次强调,把紧每个关口,确保禁捕退捕工作收到长期成效。凡发现出售、购买、加工、消费长江、洞庭湖非法捕捞渔获物的违法违规广告,一律责令撤除并严肃查处;凡采购、加工、经营无合法来源水产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斩断市场销售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