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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2021年第4期)2021年 第 11 号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2-08 08:19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原文:
核心提示: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酒类、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类食品7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7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问题。
  近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调味品饮料酒类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蜂产品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9类食品7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37批次,不合格样品1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农兽药残留微生物污染、质量指标、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指标问题:

  一、农兽药残留

  (一)库尔勒市四季绿果生活超市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二)乌苏市娄楼生鲜广隅店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普研(上海)标准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

  (三)阿勒泰市好宜家超市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乌鸡,恩诺沙星和甲氧苄啶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阿勒泰市王茂芹水产店销售的鸽子,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

  (一)木垒县东城镇吉源祥商店销售的、标称木垒县东城镇冯氏醋酱厂生产的酿造食醋(调味品),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托克逊县小席调料店销售的、标称乌鲁木齐县永丰镇永新村鸿源祥食品厂生产的土豆粉,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奎屯爱家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马鞍山市黄池峰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卤香干,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

  (一)木垒县东城镇吉源祥商店销售的、标称木垒县东城镇冯氏醋酱厂生产的酿造食醋(调味品),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克拉玛依区香津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伊犁祥云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欧吾拉梨酿造食醋,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三)新疆伊河谷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格瓦斯风味发酵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重金属等元素污染物

  乌鲁木齐市米东区小小杨擀面皮店经营使用的孜然粉,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五、质量指标

  (一)克拉玛依区香津食品经营店销售的、标称伊犁祥云酿造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欧吾拉梨酿造食醋,总酸(以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检测技术研究应用中心。

  (二)新疆富乐商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红花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三)莎车县万众之春榨油厂生产的棉籽油,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四)库尔勒市霸道牛肉火锅店经营使用的煎炸过程用油,极性组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哈密市建国北路琳林商行销售的、哈密市金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班将军大曲酒,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酒精度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哈密市金星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对酒精度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新疆农业科学院农业质量标准与检测技术研究所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地(州、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及时将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示。

  特别提醒消费者,如在市场上发现或购买到附件所列的不合格食品,请拨打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7日
日期:2021-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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