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省市场监管局对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速冻食品、糕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粮食加工品、乳制品、糖果制品、饮料、调味品、茶叶及相关制品、薯类和膨化食品共13大类食品共2430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抽检项目合格样品2428批次,2批次初检不合格样品正在异议期,异议期结束及时公布。
特此通告。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