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全省节日期间食品安全,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春节食品安全专项监督抽检。在我省9个市(州),贵安新区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环节,抽取调味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冷冻饮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速冻食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肉制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0大类食品21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7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食品涉及菌落总数指标。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贵定县老虞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都匀经营部销售的,标称贵州省贵定县老虞头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老虞头酱油,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贵州省产品质量检验检测院。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食品召回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市(州)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黔南州市场监管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及时向省市场监管局报告并向社会公布。
特此通告。
附件:
1. 部分不合格检验项目小知识
2. 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 监督抽检合格产品信息
2021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