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中山市经营环节的四大类食品进行监督抽检,具体包括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乳制品和水产制品共196批次,合格样品193批次,不合格样品3批次。检验依据按照《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执行。具体抽检信息详见附件。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要求经营者采取有效管理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并依法予以查处。
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工作,关注每期食品抽检信息公布,如发现危害社会公众的食品及其违法行为,请及时拨打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投诉电话12345。
特此通告。
附件:1. 本次检验项目
4. 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