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守护(2021)”行动开展以来,郴州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树牢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以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秩序,营造安全、放心、有序的市场环境为目标,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重点工业产品等重点领域,农贸市场、商场超市、旅游景点、网络交易平台等重点区域,全面开展排查,坚决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行为。现公布“年关守护(2021)”行动第一批典型案例。
肖某某销售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白酒案
根据资兴市森林公安局提供的案件线索,郴州市市场监管局对肖某某销售的涉嫌假冒的36瓶“剑南春”“酒鬼”“五粮液”等白酒进行了扣押。上述白酒经相关厂家授权人员鉴定,均为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假冒白酒。经查,肖某某在明知低于市场正常价格的情况下购进上述假冒白酒用于销售,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的规定,郴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作出了没收侵权白酒、处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