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印发《关于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标志着全省冷库库长责任制全面启动实施,这对全省应对进口冷链食品物流疫情传播风险必将起到积极影响。
《通知》主要从建立责任机制、库长设置标准、统筹协调事项、监督制约要求等方面,明确提出,全省冷库实行属地管理、分级管理、分类管理,建立由“属地库长全面负责,行业库长、企业库长分工负责”的三位一体管理责任制,压紧压实“三类库长”责任,实现监管无漏洞、责任无死角,确保每个冷库有人管、有人守。
《通知》要求,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应急指挥部要定期摸排核查冷库情况,研究解决管理工作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对未按规定履行职责的属地库长和行业库长进行责任约谈并责令整改,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移送相关部门处理。要强化工作指导,提升防控能力。各地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职责分工,对各冷库疫情防控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业务指导,督促冷库企业主体落实防控技术指南及消毒指南要求,建立完善疫情应对处置方案并组织演练。要强化社会监督,推动社会共治。冷库企业要在冷库醒目位置悬挂库长责任制信息公示牌,公示属地库长、行业库长、企业库长、冷库面积、冷库性质、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畅通公众监督和舆论监督渠道,对公众举报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核查,查证属实的,按照相关奖励办法给予举报人奖励,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冷库企业依法予以严处。
据悉,在全省推动实施冷库库长责任制有两个方面的考量:一是法律法规的明确要求。关于冷库的管理,《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有明确的工作要求,必须严格遵守。二是冷链物流疫情防控工作的需要。进入秋冬以来,全国多地出现进口冷链食品及其外包装核酸检测呈阳性的情况,成为疫情传播的重要渠道和高危风险源。特别是春节临近,时值冷链食品消费高峰,“外防输入”的压力进一步增大,而守好这道防线关键就是要抓住入川首站和冷库,严防冷库成为非法走私犯罪、储存输送来历不明问题冷链食品的场所。加强冷库管理,既是落实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作规范的具体要求,也是当前应对疫情防控的实际举措,势在必行,意义重大。
据省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班)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冷链食品冷库管理,有效防范新冠肺炎疫情通过进口冷链食品传播风险,1月22日,省应急指挥部市场监管组(冷链物流疫情防控专班)会同专班成员单位联合召开了“全省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和冷库库长责任制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全省实施进口冷链食品集中监管仓建设和库长责任制管理工作进行专题安排部署。从近期对全省冷库全面排查清理的情况看,第一阶段冷库清理排查数量为16104个,通过后期数据核查把关,全省冷库数量应该在14000个左右,量大面广、管理难度大,建立并推行库长责任制管理至关重要。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全省已经推行冷库库长责任制的县(市、区)有94个,另外还有5个工业园区推行库长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