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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行先试 多措并举 各地稳步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二)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1-02-01 09:46 来源:农业农村部 原文:
核心提示:为加快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引导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前不久,监管司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云上促进会。浙江、广东、四川、甘肃等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就追溯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现将发言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编者按:为加快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引导重点地区、重点产品、重点领域先行先试,前不久,监管司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云上促进会。浙江、广东、四川、甘肃等省农业农村厅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部门有关同志就追溯体系建设进展情况作了典型发言。现将发言材料编发成工作简报,供各地参考借鉴。

  浙江省:创新追溯管理模式

  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服务体系

  近年来,浙江省坚持问题导向,深化现代信息技术的融合应用,创新追溯管理模式,积极构建农产品质量安全数字化智能化监管服务体系,追溯覆盖率明显提高,全省食用农产品可追溯水平稳步提升。截至目前,浙江全省85个涉农县(市、区)全部建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6.3万家规模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省级追溯平台管理。

  一、健全工作机制,开展专项督查。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定期会商工作机制,每季度召集各设区市农业农村主管局领导进行研讨,每年开展一次专项督查,重点检查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运行机制建设、使用等情况,并结合信息化技术手段,跟踪并督促主体实施追溯管理,切实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有效落实。

  二、加强制度设计,多点发力抓落实。制定并印发了《浙江省农产品质量安全与农业农村政策挂钩实施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食用农产品生产主体信用综合监管实施办法(试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作为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产品展示展销等工作审查的重要考虑因素。

  三、推进国省平台对接,加大数据归集互享。5月份,浙江省完成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工作,并针对数据不能批量推送、生成追溯码信息无法双向推送等问题,新增双向单点登录、同步国家地区标准字典、标准地区码等功能和省平台发送追溯信息到国家平台、信用核查等模块,实现数据深度共享。目前浙江省已有4894家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生产主体纳入国家追溯平台管理。

  四、强化指导培训,广泛宣传推广。强化应用主体指导培训,对规模主体进行分类分期培训,实行政府主导培训、监管人员负责指导、行业协会组织推广的模式,加大农产品追溯普及率。线上利用网络、微信等媒体,组织省市县各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参加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审核能力提升等云课堂;线下举办2期全省基层农技人员参与的追溯相关内容培训,加大农产品追溯实施。

  下一步,一是进一步完善产地农产品追溯信息采集上报机制,提高企业积极性。二是加强追溯平台主体信息库的监测指导,开展对农产品生产主体的检查,指导农产品追溯规范使用,督促提高主体使用覆盖率。三是开展多形式宣传培训,提高生产主体使用追溯管理的积极性,引导消费者选购有合格证、追溯码、“三品一标”等标识的农产品,推动市场农产品优质优价机制的建立。

  广东省:实施智慧化监管

  稳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

  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是政府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的重要手段,近年来广东省持续对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作出部署,不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和应用。

  一、多措并举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2017年下半年,国家追溯平台上线试运行,广东省作为全国三个试运行省份之一,高度重视,先行先试,安排专项资金支持,组织参与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工作。2018年,广东省全面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推动全省各地通过国家追溯平台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监测和执法工作,推进食用农产品赋码入市,成效明显。2019年起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与农业农村重大创建认定、农业品牌推选、农产品认证、农业展会等“四挂钩”工作。

  (一)积极构建追溯管理体制机制。一是认真落实国家追溯平台应用工作部署,先后出台一系列实施工作方案等文件,2017—2018年安排省本级专项追溯资金1920万元,2019后每年通过转移支付资金,支持落实推广应用追溯平台工作。二是加强农业农村部门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等的工作衔接,推动建立追溯协作机制。三是将主要产品的追溯管理工作纳入工作考核,有效地推动了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及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四是加强推进国省追溯平台互通共享,制定《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工作方案》,推动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完成对接。实施“统一平台入口、统一主体登录管理、统一追溯标识、减少重复操作”。五是建立健全追溯信息共享机制,推进追溯业务协同,促进与其他行业、部门追溯平台及主流电商、大型商超平台互通。

  (二)点线面结合扎实推进追溯平台应用。一是抓好国家级、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及有条件的“菜篮子”县等规模生产经营主体产品应用电子追溯系统。二是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要求,将农业系统认定的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纳入追溯管理,推动农产品“带证上网、带码上线、带标上市”。三是推动追溯产品产销对接,充分借助区域性博览会、推介会等展销活动,宣传展示可追溯产品,提高公众对农产品追溯认知度,推进可追溯产品产销对接、优质优价。四是全面开展国家追溯平台应用培训,全方位学好用好国家追溯平台,带动各级农业农村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监测、执法业务人员和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全员学习和应用。

  (三)全面动员努力扩大追溯应用范围。2017年6月国家追溯平台上线,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成立试运行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详实实施方案,组织培训试运行区域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检测、执法人员。2018年下半年全面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省农业农村厅成立国家追溯平台推广应用领导小组,全省整建制推进应用国家追溯平台。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已有8319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221家监管机构、175家执法机构、147家检测机构在国家追溯平台登记注册应用。

  二、不断推进省内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广东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和农业农村部工作部署,积极推进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2016年制定《广东省加快推进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着力推进食用农产品等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建设,统筹安排资金建设广东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平台,推动建立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追溯协助机制,动员企业参与追溯平台运行,强化食用农产品“从农田到餐桌”全程追溯管理,探索开展生猪全链条监管。

  三、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应用成效显现。通过对省级追溯平台和国家追溯平台的试运行及全面推广应用,广东省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监管、检测、执法、追溯业务逐步开展。通过贯彻执行《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管理办法(试运行地区试行)》等5项配套制度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专业术语》等7项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标准,加快了全面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和应用。具体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提高了政府部门监管效能,实现了监管、监测、执法、追溯工作融合。二是提升了生产经营主体诚信意识,农产品赋码追溯,促进主体规范生产,提高产品质量。三是增强了消费者知情权和安全感,带有“追溯码”的产品是广大消费者的首要选择。四是提高了产品质量和价值,农产品“赋码”,强化了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促进提高产品质量。

  广东省企业入驻追溯平台,产品赋码上市,有利于产品优质优价,提升了消费者购买期望,销售利润有所增加,消费者也买得放心,吃得安心;通过追溯应用,一批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菜篮子基地、品(名)牌农产品等规模化生产经营主体先行先试,以规模化主体为支持节点和纽带,通过“大手拉小手”的方式,逐步带动供应链上下游小微企业及其他生产经营主体陆续加入和应用追溯平台,全面推进了广东省的农产品追溯体系建设。

  四川省:全面推广应用国家追溯平台

  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水平

  近年来,四川省积极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着力加快国家(省级)追溯平台推广应用,率先在全国完成国省追溯平台对接。

  一、做到“三个强化”,落实条件保障。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四川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将追溯工作纳入四川省“十四五”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程。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明确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工作进度和保障措施,推动工作落实落地。二是强化工作体系。2015年成立质量追溯科,落实专人专岗,市、县农业农村部门相继延伸职能,安排专人负责追溯工作。2017年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以来,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国家追溯平台主体注册及审核操作指南》《国家(省级)追溯平台操作规范及业务流程图》等制度规范,推动追溯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三是强化投入保障。2011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8390万元,支持254县(市)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同时,累计安排资金3400万元支持国家追溯平台试运行及推广应用,主要用于设备配备、业务培训、督促指导等工作。

  二、注重“三个突出”,加快推广应用。一是突出平台建设。2012年建立四川省追溯平台,初步搭建生产、监管、消费三者之间的信息桥梁。2018年完成省级追溯平台改造提升,对系统功能、业务流程进行优化,并开发移动端APP。二是突出宣传培训。连续5年举办全省追溯体系建设培训班;2020年6月四川省农业农村厅与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召开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现场培训会,共同研究部署工作。创新宣传培训方式,制作专题宣传片及微视频,通过远程直播、录制操作视频等方式,加大对生产经营主体线上线下培训指导,年均培训1000人次以上。三是突出示范引领。选择有规模、有意愿、信息化水平较高的新型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企业建设,为企业配备必要的追溯设备,按照“有专人、有制度、有设备、有数据”标准,创新实施“以奖代补”制度,着力打造追溯示范标杆,2019年以来建设示范企业240家。

  三、落实“三项制度”,强化应用效果。一是落实“四挂钩”制度。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工作,将实施追溯管理作为农业品牌推选,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新申报和产品续展的准入门槛。同时将追溯工作纳入省级现代农业园区认定、国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评定范围。二是落实考核调度制度。将追溯工作纳入对市(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质量强省考核指标,实行“一月一调度、定期排名通报”制度,每月对21个市(州)及项目县工作情况进行实时调度,督导各地推进工作。三是落实“协议化”制度。部分县(市、区)探索实施“协议化”管理机制,通过与生产经营主体签订追溯管理协议,制定考核管理办法,明确工作任务,充分运用考核结果,激发生产经营主体实施追溯管理的积极性。

  下一步,四川省将持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四挂钩”机制,加快国家(省级)追溯平推广应用,继续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示范企业建设,努力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水平。

  甘肃省:健全机制

  促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稳步发展

  近年来,甘肃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从监管、生产两端发力,以增加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为目标,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全力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

  一、主要做法

  (一)抓住一个主体。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必须由生产经营主体自行开展、自负其责,乡村两级不为其背书。生产经营主体必须加强自律管控,依法履行生产记录、自律检测义务,对小散农户实行就近单元“挂靠”管理,基层监管部门及时跟进监督服务,尽可能简化程序,不增加非法定义务。省市两级提供规范实用的解决方案,提升了追溯产品的市场公信力和美誉度。

  (二)坚持两个落实。一是落实追溯管理纳入政府评价考核、示范创建、农业项目验收指标,分解任务,落实经费,层层压实责任。二是落实从农田到市场的责任,针对甘肃省“高原夏菜”产业优势,在蔬菜收购环节,采取谁收菜、谁负责并开具合格证和追溯标识的形式,强化蔬菜经营者的主体责任。

  (三)推进三个统筹。一是统筹推进重点产业质量安全追溯工作。针对甘肃省提出的“6+1”产业发展的要求,加大牛、羊、水果、蔬菜、马铃薯、中药材主导产业和兰州百合、食用菌等特色产业的追溯工作力度,在全省“6+1”产业核心县新建100个追溯示范点,全部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二是统筹推进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对接,及时研究制定对接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落实对接经费,提出切实可行措施组织实施,开发了13个对接程序,实现了省级和国家平台的同步登录。三是统筹推进宣传推广、技术研发和人员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制度,采用各种措施激励农产品生产经营者参与,宣传追溯为主体带来的利益,激发开展追溯工作的积极性,营造良好氛围。

  二、取得的成效

  (一)抓基础,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2016年,甘肃省按照生产有记录、信息可查询、流向可跟踪、质量可追溯的基本要求,以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机构为支撑,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建成覆盖全省14个市州、86个县、733个乡镇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监测机构和1000多家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体系。

  (二)建机制,形成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合力。近年来,各级政府把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的考核范围,从人员、经费和场所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认真履行责任。全省从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的队伍从无到有、由弱到强;追溯管理经费从无到有、从少到多,大部分市州和县(市、区)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合力基本形成。

  (三)抓实施,省级平台追溯工作稳步推进。把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地理标志农产品等获证主体以及产业化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作为重点监管对象,率先纳入追溯管理范围。截至2020年12月底,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累计登记监管机构1453家,监管人员6271名,实现了全省监管部门、监管人员的信息化管理。各级监管机构及生产、收购、储存、运输企业全部实现了联网对接,实现了全省农产品从生产到市场全过程追溯和监管。

  (四)促融合,省级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对接任务全面完成。建立了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平台与国家追溯平台的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了追溯数据的共建、共管、共享;逐步推进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化追溯平台与商务厅的全省重要产品追溯平台、省市场监管局食品安全追溯平台的横向对接,强化了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的落实,保障公众消费安全。

  (五)重推广,深入开展国家追溯平台应用。继续扩大纳入国家追溯平台进行管理的生产经营主体范围,建立完善覆盖辖区内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主体的种植养殖生产者名录数据库。

  经过几年的实践,甘肃省为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创造了政策环境、积累了实践经验、奠定了工作基础,下一步将细化制订方案,抓好动员部署,迅速组织实施,加快推动建立以合格证制度为核心的全程追溯机制,助力农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农业农村部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评估实验室(合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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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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