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伙伴网讯 1月27日,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1年第4期食品安全抽检信息,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饮料、蛋制品、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等5类食品511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4批次,不合格样品涉及微生物指标、质量指标问题。
3批次食品检出微生物指标问题,分别为宣城宁国市汪老四山核桃店销售的、标称安徽宁国汪老四天然食品(宣城)生产的汪老四山核桃(椒盐味),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淮北市濉溪县城北爱客多购物中心销售的、标称安徽好多多饮品有限公司(阜阳)生产的生榨芒果汁(果汁饮料),菌落总数、霉菌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蚌埠市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阜阳市启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果肉橙(其他类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据悉,本次抽检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1批次饮料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霉菌超标主要原因可能是原料或包装材料受到霉菌污染,产品在生产加工过程中卫生条件控制不到位,生产工器具等设备设施清洗消毒不到位或产品储运条件不当而导致。此外,本次抽检有2批次饮料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菌落总数是指示性微生物指标,并非致病菌指标。主要用来评价食品清洁度,反映食品在生产过程中是否符合卫生要求。菌落总数超标说明个别企业可能未按要求严格控制生产加工过程的卫生条件,或者包装容器清洗消毒不到位,还有可能与产品包装密封不严,储运条件控制不当等有关。
还有1批次食品检出质量指标问题,为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过氧化值主要反映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一般不会影响人体健康,但过高时可能会引发肠胃不适、腹泻等症状。《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坚果与籽类食品》(GB 19300—2014)规定,熟制葵花籽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80g/100g,其他熟制坚果与籽类食品中过氧化值的最大限量为0.50g/100g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淮北、蚌埠、阜阳、宣城、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不合格产品信息
序号 | 标称生产企业名称 | 标称生产企业地址 | 被抽样单位名称 | 被抽样单位地址 | 食品名称 | 规格型号 | 商标 | 生产日期/批号 | 不合格项目 | 分类 | 公告号 | 公告日期 | 任务来源/项目名称 | 承检机构 | 备注 |
1 | 安徽好多多饮品有限公司 | 安徽省阜南县黄岗工业园区x2 | 濉溪县城北爱客多购物中心 | 安徽省淮北市濉溪县御溪雅苑小区S1幢 | 生榨芒果汁(果汁饮料) | 1.25L/瓶 | 春国+图案 | 2020-04-29 | 1.菌落总数║800,870,390,4600,240CFU/mL║n=5,c=2,m=10²,M=10⁴CFU/mL 2.霉菌║1000CFU/g║≤20CFU/mL | 饮料 | 第四期 | 2021.01.27 | 安徽/国抽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2 | 阜阳市启明食品有限公司 | 阜阳市颍泉区工业园繁华路南50米 | 怀远县世纪乐购超市有限公司 | 安徽省蚌埠市怀远县榴城镇新河路新河杰座商业综合体4栋S160 | 果肉橙(其他类饮料) | 2.5L/瓶 | 红鹭 | 2020-09-14 | 菌落总数║2500,2600,2700,2600,2800CFU/mL║n=5,c=2,m=10²,M=10⁴CFU/mL | 饮料 | 第四期 | 2021.01.27 | 安徽/国抽 | 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 |
3 | 安徽宁国汪老四天然食品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万家.云山 | 宁国市汪老四山核桃店 | 安徽省宣城市宁国市宁城北路江南装饰综合楼112号 | 汪老四山核桃(椒盐味) | 净含量:405克 | 汪老四+图标 | 2020-09-20 | 霉菌║60CFU/g║≤25CFU/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第四期 | 2021.01.27 | 安徽/省抽 | 宣城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 |
4 | 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 | 合肥市蜀山区小庙镇工业聚集区 | 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 | 黄山市屯溪区黄山元一柏庄国际旅游体验中心B5-2、4号楼 | 原味花生 | 计量称重 | 雄力 | 2020-06-14 | 过氧化值(以脂肪计)║0.81g/100g ║≤0.50g/100g |
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 第四期 | 2021.01.27 | 安徽/国抽 | 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
(来源: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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