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2020年食品相关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通知》(潮市监食关〔2020〕1号)文件要求,潮州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实施了食品用塑料膜(袋)、食品用纸包装、食品用陶瓷制品、食品用金属制品4种产品的市级监督抽查工作。现将食品相关产品市级监督抽查的情况通告如下:
一、抽查基本情况
2020年,全市累计抽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90家、产品9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6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6.7%。其中,食品用塑料膜(袋)企业30家,产品30批次,发现不合格产品3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0%;食品用纸包装企业10家,1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1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10%;食品用陶瓷制品企业30家,30批次产品,发现不合格产品2批次,不合格产品发现率7%;食品用金属制品20家企业,20批次产品,经检验,未发现不合格。详见表1
表1按产品类别统计
产品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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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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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批
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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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
批次数
|
不合格产品
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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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塑料膜(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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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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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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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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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纸包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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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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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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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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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陶瓷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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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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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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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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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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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用金属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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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20
|
0
|
0
|
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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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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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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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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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抽查企业规模情况
按生产企业规模统计,被抽查90家企业(大型企业0家,中型企业2家,小型企业88家),发现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6家,不合格企业发现率6.7%;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均为小型企业,小型企业不合格产品发现率6.8%。具体结果情况见下表2:
表2按企业规模统计
企业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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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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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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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企业数(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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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企业发现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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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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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
0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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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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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
|
0
|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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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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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8
|
82
|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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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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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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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0
|
84
|
6
|
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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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食品用塑料膜(袋)
1.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本次抽查依据《2020年潮州市食品用塑料复合包装膜(袋)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塑料膜(袋)的拉断力、断裂标称应变、剥离力、热合强度、耐热性、耐介质性、袋的耐压性能、袋的跌落性能、水蒸气透过量、氧气透过量、感官、蒸发残渣、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甲苯二胺、溶剂残留量等19个项目进行检验。
2.不合格项目及批次。剥离力2批次、氧气透过量1批次。
3.不合格原因及危害。(1)剥离力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选择的胶黏剂种类不当,胶黏剂与油墨相容性不好,没有考虑使用薄膜的材质、添加剂和使用条件;二是胶黏剂涂布量不够,造成剥离力强度下降;三是复合热辊温度不够,为达到胶黏剂充分融化、流动所需温度,从而不能充分润湿第二卷基材。剥离力不合格容易导致复合包装材料复合层分离,影响产品的包装性能,从而达不到预期的包装效果。另外剥离力不合格也容易导致油墨和外层包装中的物质向食品迁移。(2)氧气透过量不合格的原因。一是企业为了降低成本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大量的填充剂,替代聚乙烯、聚丙烯、聚酯、聚酰胺等高分子材料;二是企业生产工艺或设备落后,不能满足生产的需要;三是企业对生产过程中关键控制点、出厂自检等重要环节把关不严,不能有效控制产品质量等。氧气透过量不合格的产品不能有效阻隔包装内容物与外界之间水、氧气、二氧化碳等小分子的互相渗透,将直接影响产品的保质期。易造成内装食品受潮,破坏食品的口感及质量,引起包装的食品变质,食用后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4.建议。(1)对于剥离力,企业首先要选取合适的胶黏剂,选择时充分考虑薄膜的材质、添加剂和使用条件等;其次控制生产工艺,保证胶黏剂的使用量和涂布量适合生产要求;再次就是要确保复合过程的温度控制,确保复合完全;(2)对于氧气透过量,建议加强对原料膜等材料的质量控制,拒绝低劣、廉价、不符合阻隔性能要求的原辅料薄膜进入生产工序;改进生产工艺,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逐步淘汰落后、不符合生产要求的设备;企业加强质量控制,在生产过程中及时检测半产品的透气和透湿性能,制定合理的内控指标。
(二)食品用纸包装
1.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本次抽查依据《2020年潮州市食品用纸包装、容器等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纸包装的感官、浸泡液、铅、砷、荧光性物质、甲醛、总迁移量、高锰酸钾消耗量、重金属、大肠杆菌、沙门氏菌、霉菌等12个项目进行检验。
2.不合格项目及批次。荧光性物质1批次。
3.不合格原因及危害。荧光性物质不合格原因:主要原因是过量添加荧光增白剂。企业为了降低生产成本,在生产食品包装材料时,使用了非食品级原材料;或者是采用的原材料不合格。使用再生纸等非食品原料生产的产品白度偏低、纤维短、质感差,为了使产品更加美观,有效而又廉价的方法就是添加荧光增白剂。在生产其它类型包装纸过程中添加的荧光增白剂会不同程度地影响到食品用纸。
4.建议。首先加强原材料的质量安全管理是保障最终产品质量的重要环节,其次控制生产工艺,规范添加剂的使用,保证食品纸包装的卫生质量。
(三)食品用陶瓷制品
1.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本次抽查依据《2020年潮州市食品用陶瓷制品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陶瓷制品的吸水率、抗热震性/热稳定性、铅、镉迁移量、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微波炉适应性、冰箱到烤箱适应性等7个项目进行检验。
2.不合格项目及批次。吸水率1批次、抗热震性1批次。
3.不合格原因及危害。(1)吸水率不合格原因及危害:一是对不同批次的坯用原料,所含氧化物含量会有偏差,若原料Si、Al含量较高,将会导致制品的烧成温度偏高,如企业还采用原有烧成温度,则会导致制品生烧,吸水率增大;二是部分厂家为了减少燃气用量,降低能耗,降低制品的烧结温度,制品生烧,导致吸水率增大。另外,烧结温度过高,制品过烧,也会引起致密化程度下降,导致吸水率增大;三是制品在烧成过程中,坯体中有些杂质元素在氧化气氛中生成气体,从坯体内部向外逸出,如果在该阶段保温时间不够,或升温速度过快,将会使制品内部留下大量的气孔,导致制品致密度下降,吸水率增大。吸水率食衡量陶瓷产品致密度的重要指标,如陶瓷产品吸水率过高,其表面的釉面可能因过度膨胀而产生龟裂,同时抗污染性变弱,从而使产品难以清洗。(2)抗热震性不合格原因及危害:不合格主要与坯料、釉料的热膨胀系数差异,釉料成分不合理及烧成温度不高和生产工艺控制不当等有关。抗热震性(热稳定性)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陶瓷制品在使用中容易炸裂(指瓷胎)或釉裂(指瓷釉),轻则缩短瓷器的使用寿命,重则烫伤、割伤使用者。
4.建议。(1)查看产品包装箱或箱内文件所标明的产品名称和等级;(2)尽量选择表面无明显缺陷、器型规整的产品;(3)可将瓷质产品托在手上,用手指轻敲口沿,若发出沙哑声,说明有裂纹存在;(4)釉中彩、釉下彩陶瓷的表面看起来很平滑,有玻璃光泽,用手摸明显无凹凸感,观察制品表面无高低不平;(5)选购微波炉用瓷具,应避免有金属装饰的产品,如带有金边、银边或用金装饰的图案或用金属丝镶嵌图案的产品;(6)用洗碗机洗涤的产品宜选用边缘较厚带圆弧状加强边的产品,因为这类产品在洗涤过程中不易损坏;(7)用来盛装酸性食物的器皿,应尽量选用表面装饰图案较少的产品;对标明用于装饰的产品,不能用于盛装食物。
(四)食品用金属制品
1.检验依据及检验项目。本次抽查依据《2020年潮州市食品用金属制品(不锈钢)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对食品用金属制品的砷(As)、镉(Cd)、铅(Pb)、镍(Ni)、铬(Cr)等5个卫生项目项目进行检验。
2.不合格项目及批次。0批次。
3.消费建议。(1)在选购食品金属制品产品时,应尽量到依法经营的商家购买,选择信誉好的生产厂家的产品;(2)应认真查看产品信息,包括标签、说明书和产品合格证明;相关内容是否包括产品名称、基材成分或牌号、不锈钢类型、生产日期、产品标准以及生产者和(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等;外包装或产品显眼位置是否注明“食品接触用”或其它类似用语;(3)仔细观察产品的外观质量,特点关注产品细节处质量,如:表面有无划痕、凹坑、麻点等缺陷;焊缝是否均匀、平整;铆接处是否牢固;手柄强度是否足够等;(4)消费者须仔细阅读使用说明书,学会正确使用食品金属制品。在使用过程中,尽量避免使食品金属制品与酸性食品(液体)长时间接触;不使用钢丝球洗涮不锈钢容器;(5)目前,用于生产食品金属制品不锈钢产品主要有“奥氏体型”不锈钢、“铁素体型”不锈钢两种。奥氏体型不锈钢经过拉伸变形后会有弱磁性,铁素体型不锈钢有强磁性。不建议消费者用“磁性”来判断、选购不锈钢容器。普通消费者很难通过“磁性”来判断不锈钢的类型。
潮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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