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此,天津市多部门通告如下:
一、事件发生经过
(一)12月1日,天津瑞合众兴物流有限公司司机张某驾驶津CA2817车辆装载美国进口冻猪肉,自天津港运往河北省青县,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擅自中途在静海区天津众品食业有限公司卸货。
(二)12月3日,天津滨海中电运输有限公司司机瞿某驾驶津C05205车辆装载菲律宾进口香蕉,自天津港运往北京市,未按指定路线行驶,擅自变更路线在静海海吉星冷库卸货。
二、处理情况
以上两起特情对我市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严重影响,上述货物已被封存,司机和车辆已被控制。市有关部门将依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天津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法律责任。请广大货主、承运人、接货冷库等务必引以为戒,严格按照国家和我市有关规定执行,维护好我市疫情防控大局。
特此通告。
市商务局 市公安局 市市场监管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卫生健康委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