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广场分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不合格食品检验报告。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广场分公司立即发出召回公告。经现场检查,未发现不合格批次芹菜。经立案调查,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广场分公司从湖南馨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购进上述芹菜5kg,购进价格为6.8元/kg,已销售完毕,销售金额为82.25元。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广场分公司索取了湖南馨园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检验报告》、配送单。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对步步高商业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恒泰广场分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违法所得48.25元,并处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理决定。
长沙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