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复合膜袋等2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质监函〔2021〕50号),结合近期有关情况反映,为进一步加大食品相关产品的监管力度,现就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强化对食品相关产品使用添加剂的监管
各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要加大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着重加大对生产食品包装产品的监管力度,重点检查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标准实施生产,使用的原辅料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是否能够实现来源可溯,添加剂的使用是否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9685-2016)执行,严厉打击在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中使用再生料和添加非法物质(如荧光增白剂)等行为。
二、加强对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
各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要严格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0年复合膜袋等21种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情况的通报》(市监质监函〔2021〕50号)要求,依据公布的不合格企业名单和不合格检验报告,及时开展对国抽、省抽及外省移交抽查不合格产品的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对不合格产品该召回的召回,该销毁的销毁,严防不合格食品相关产品流入市场。同时依法依规对问题企业进行处理,并追究企业责任人的责任,责令企业查明原因,迅速整改,举一反三,确保产品质量安全合格。处理情况请于2月15日前报省局。
三、严格落实各项防疫措施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仍很严峻,各级食品相关产品监管部门要加强对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疫情防控工作的督导,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属地疫情防控的各项措施,切实加强对冷链物品特别是进口冷链物品的疫情防控管理,确保为食品企业提供安全合格的食品相关产品。要坚持一手抓疫情防控,一手抓食品相关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确保“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推动辖区内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在疫情防控期间,积极为食品生产企业提供安全合格优质的食品相关产品,为特殊时期的民生保障作出积极贡献。
河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