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水产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特殊膳食食品共97批次,其中合格样品96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检测项目见附件)。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抽检水产制品30批次,其中合格样品29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42批次、特殊膳食食品25批次,全部为合格产品。
二、不合格产品情况
(一)文昌清澜进伟商店销售的马鲛鱼(生产日期:2020-08-24),检验项目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华研检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三、核查处置情况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处,并责令食品生产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责令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风险。不合格产品的风险防控措施以及核查处置结果将在相关市县市场监管部门网站予以公布。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欢迎公众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如果在市场上发现有害食品,请拨打12345投诉举报,如经查实,最高可获50万元奖励。
附件: 1.本次检验项目.docx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