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食用农产品、蔬菜制品、饮料等13类1298批次食品开展了专项抽检。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1290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见附件)。不合格项目主要是农兽药残留、质量指标不达标、微生物污染。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第一分公司销售的精制梅花肉(信诚龙牧)(标称生产日期:2020年8月13日),喹诺酮类(以总量计)不符合产品执行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哈尔滨新世纪家得乐商贸有限公司新吉店销售的香芹(购进日期:2020年8月31日),毒死蜱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三)哈尔滨市比优特商贸有限公司西环商城分公司销售的鲤鱼(购进日期:2020年9月1日),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黑龙江省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质量指标不达标问题
(一)黑龙江供销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东宁英奈尔山产品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木耳(生产日期:2020年7月31日),水分、耳片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二)黑龙江远大购物中心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北奇神集团大兴安岭新林绿色产业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黑木耳(生产日期:2020年3月24日),水分、耳片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东宁市林达工贸有限公司生产的秋木耳(生产日期:2020年6月9日),耳片厚度不符合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四)哈尔滨市南岗区云手百货商行销售的标称龙江绿铭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有机沙棘木耳(生产日期:2020年6月29日),水分不符合产品企业标准要求。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三、微生物污染问题
大商股份有限公司齐齐哈尔新玛特购物广场销售的标称黑龙江大荒龙豆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大荒龙豆粉(生产日期:2019年11月1日),菌落总数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辖区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核实,该批次样品不合格原因为供应商齐齐哈尔摇篮商贸有限公司未按规定储存造成)。检验机构为哈尔滨海关技术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辖区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并将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请拨打当地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