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抽检从2020年12月31日开始至2021年3月31日结束。专项抽检主要在食品生产经营环节抽取,结合全市群众春节期间消费习惯,对食用农产品、粮食加工品、酒、饮料、糖果、糕点等主要消费品种进行抽检。重点在批发市场、商场超市、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网络平台、农村集市、旅游景区等节日期间消费量大的场所进行抽样,确保年夜饭、节日聚餐等重要时段、重要场所的食品安全。此次抽检,实验室将检验致病性微生物、农兽药残留、重金属超标、非法添加和超范围、超剂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等易出现问题的项目。
市本级计划抽检1000批次,截止目前完成抽样360批次。每批次抽检完成后,市市场监管局在政府网站上及时公示抽检信息,并进行消费提醒。针对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将依法核查处置,切实做到早预警、早排查、早处理、早整改,不留安全隐患。
最后,提醒广大市民在选购食品,特别是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注意这10点:
1、采购食品应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场、超市和农贸市场等,并注意索取发票、购货小票等凭证。
2、在选购预包装食品时,购买时应查看定型包装食品袋上是否标注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等,不购买“三无”食品和山寨假冒伪劣食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和容易腐烂变质的食品。
3、选购新鲜食物,不要购买不新鲜的水果、蔬菜和水产品以及病死或死因不明的家禽、家畜。
4、购买熟食卤味要选择证照齐全的正规店产品。
5、为加强疫情防控,保护自身健康,消费者要尽量减少选购和食用进口冷链食品。如需选购,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应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
6、要关注进口冷链食品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不能提供“三证明一报告”的进口冷链食品。
7、购物进口冷链食品后,应及时对手进行清洗消毒,洗手前,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8、在食用进口冷链食品时,要做到烧熟煮透,避免直接生吃、半生吃,确保食品安全。
9、如食用后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要及时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
10、若发现不合格产品,要及时拨打当地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