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国家和广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粮食加工品、饮料、速冻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豆制品、食用农产品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等8类食品101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986批次、不合格样品25批次(见附件),检出微生物污染、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及其他指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一)标称信宜市大雾岭山泉水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雾岭山泉,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二)标称广州市番禺区佳宜饮料厂生产的天然美饮用纯净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三)标称东莞市高山源饮用水厂生产的仙景山泉饮用纯净水和锦源包装饮用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四)标称河源亿源饮用水有限公司生产的活力森牌包装饮用水(饮用天然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五)标称中山市东区长江矿泉饮料厂生产的饮用天然矿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
(六)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民兴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五香味花生,大肠菌群和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广州市花都区新雅民兴副食商行销售的标称惠州市惠阳区盛兴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味花生,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兽药残留问题
佛山市禅城区和严冻品店销售的猪肾,氯霉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深圳市龙华新区民治强明商店销售的标称广东省河源市和平大坝腐竹厂生产的客家腐竹,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
(二)佛山市顺德区大良府又综合市场梁洁英水产档销售的肉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三)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陈镇煜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花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江门华润万家生活超市有限公司恩城店销售的原生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五)珠海市香洲卢维盛水产品档销售的肉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六)珠海市香洲张锦弟农畜产品档销售的三点蟹(海水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四、食品添加剂超范围使用问题
淘宝心思思好吃点零食特产店(经营者为浈江区粤好味商行)在淘宝(网店)销售的标称广东金友米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食用植物调和油,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广东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五、其他指标问题
(一)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铭旺商行销售的标称广东全佳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二)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铭旺商行销售的标称紫金乐味园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香酥花生米,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三)广州市花都区新华铭旺商行销售的标称普宁市里湖香满园食品厂生产的可乐豆和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四)东莞市大岭山一连副食店销售的标称武强县振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裹衣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五)东莞市南城宏富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常州市芳草食品炒货有限公司生产的海盐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六)东莞市南城好行家食品店销售的标称广东茂林食品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和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七)东莞市莞城荣通食品贸易行销售的标称开平市沙冈龙飞食品加工厂(分装)生产的鱼皮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精益和泰质量检测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及时对不合格食品及其生产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安全消费提示: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要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要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当地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点击下载: 附件1-15.zip
1.本次抽检依据和检验项目
2.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3.饮料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4.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5.豆制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6.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信息
7.粮食加工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8.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9.饮料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0.速冻食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1.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2.蛋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3.豆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4.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
15.关于部分检验项目的说明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