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我委组织修订了《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征求意见稿)》和《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生产配送卫生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2月22日前将意见反馈表以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委。联系电话:021-33976197、021-23117894,传真:021-83090071,电子邮箱:zhangyepiao@hs.sh.cn。
专此函达。
附件:1. 食品安全地方标准 集体用餐配送膳食(征求意见稿)
上海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1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