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支队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并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布。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合肥庐阳区果莉鲜果蔬商行销售的梨,多菌灵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二)肥东县信缘蔬菜批发部销售的韭菜,克百威指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合肥海关技术中心。
特此通告。
附件:
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