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调味品、保健食品、水果制品等4类食品33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331批次、不合格样品4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合肥、六安、黄山等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从严处理。以上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应及时将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调查中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应当将有关信息通报相关职能部门。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质量指标问题
(一)黄山市天润发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合肥雄力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酱香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黄山市天冠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湖北汉川世宏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蒜香青豆,酸价(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质量指标与标签不符问题
(一)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生产日期:2020/4/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二)标称安徽云天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味极鲜烹调酱油(生产日期:2019/9/16),氨基酸态氮(以氮计)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检验机构为安徽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
特此通告。
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