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了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水果制品、罐头等3类食品72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70批次、不合格样品2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质量指标问题。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质量指标问题
(一)铜官区华昌超市销售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枞阳县会宫大乐购超市销售的原味葵花籽,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铜陵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市食品药品稽查支队、枞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特此通告。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0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