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抽样基本情况。不合格产品名称:椒盐南瓜籽仁,规格型号:500克/袋,商标:无,生产日期:2020年08月28日,不合格项目:霉菌,标称生产者名称: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
二、风险控制情况。2020年12月17日,第十师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向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送达了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上述批次椒盐南瓜籽仁360袋,发货价14元/袋,合计5040元,截止到2020年12月17日,除留样2袋外,全部销售完毕,未在成品库发现该批次不合格产品。第十师市场监管局已要求新疆海川三新食品有限公司在收到检验报告及相关文书后暂停生产同类别的椒盐南瓜籽仁产品,并督促企业启动不合格食品召回程序。2020年12月18日和29日,该企业向第十师市场监管局提交了召回计划和召回情况说明。目前,该企业共召回不合格产品98袋并进行封存,剩余262袋已销售,未能召回。
我局已责成第十师市场监管局依法开展核查处置,并督促不合格产品生产企业排查问题发生原因并进行整改,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进行查处,核查处置结果我局将另行通告。
特别提醒广大消费者,如发现上述不合格产品或其他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
特此通告。
兵团市场监管局
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