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校园食品安全飞行检查,重点是对学校是否严格落实食品安全校长(园长)负责制,购进食材是否索证索票并将信息录入追溯平台,冷链食品是否按要求购进和贮存,食品加工制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食品是否按要求留样,餐饮具和工用具是否按要求清洗消毒,加工制作场所是否按要求清洁消毒和通风,陪餐、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等制度是否按要求执行,是否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等问题开展飞行检查。
要求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加大监管力度,强化部门协同,严惩重处校园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
一是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压紧压实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
二是突出重点。加大对学校(幼儿园)食堂食材购进信息录入、冷链食品管理、食品加工贮存、食品留样、餐饮具和工用具洗消、场所清洁通风、陪餐制度、人员健康检查和培训等制度执行情况和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情况的检查。
三是注重实效。严格落实飞行检查工作要求,紧盯问题整改,制定问题清单,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问题。
四是加强督导。采取明查暗访形式,对各地工作开展情况开展督导检查,及时通报问题,强化责任追究,确保检查取得实效。
五是强化应急处置。加强舆情监测和应急值守,确保发生问题能够及时、有效、妥善处置。同时,加强部门协调配合,完善联动机制,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双到位”,切实保障全市广大师生饮食健康安全。
此次检查时间为2020年12月25日至2021年1月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