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泰安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饮料,方便食品,饼干,罐头,冷冻饮品,速冻食品,薯类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蛋制品,食糖,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豆制品,蜂产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26类食品674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不合格样品2批次,检出了微生物污染、有机物污染等问题。现将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微生物污染问题
泰安市道恒饮品有限公司抽检的泰山月亮泉饮用天然泉水,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二、有机物污染问题
泰安市清河泉饮用水有限公司抽检的清河泉桶装饮用水,耗氧量(以 O?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泰安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研究院。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企业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三、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15。
特此通告。
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