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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未履行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时间:2020-12-25 09:37 来源:肥城市场监管微信号 原文:
核心提示:2020年12月23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所执法人员对未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老城店依法依规采取了责令停业整顿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2020年12月23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所执法人员对未履行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老城店依法依规采取了责令停业整顿措施,现将有关情况予以通报。
 
  2020年12月23日,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老城所执法人员在肥城市华联商贸有限公司老城店检查时,发现该店销售区冰柜内有越南进口巴沙鱼块。经查,相关产品的索证索票不规范,该店未使用专柜存放,未建立销售台账,且未在山东冷链管理系统录入相关信息。根据《肥城市关于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的通告》要求,执法人员于2020年12月23日,责令经营者停业整顿一周。同时,会同市疾控中心对该单位的经营环境、食品进行了核酸采样、消毒,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全市各冷链食品经营单位要切实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要严格落实冷链食品疫情防控主体责任,防止疫情由物及人传播。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加大查处和曝光力度,对检查发现的不提前报备、不配合集中监管、不进入集中监管专仓检测消毒、不使用“山东冷链”、不索证索票、不分区存储、不亮码销售,以及不执行全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措施的其他行为,一律停业整顿,公开曝光,纳入诚信体系,实施联合惩戒;致使疫情扩散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请广大群众积极向肥城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举报违反冷链食品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
 
  举报电话:3216089
 
  肥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24日
 
日期:2020-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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