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食用农产品25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0批次、不合格样品5批次(见附件),不合格样品涉及农兽药残留超标问题。现将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宣城市亲亲果品批发部经销的草莓,烯酰吗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二)银桥湾菜市场26号刘明胜蔬菜摊经销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三)宣城市宣州区中心菜市场C11号(汪春芳水产摊位)经销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四)宣州区中心菜市场C6号李和平水产摊位经销的黄鳝,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五)宣城市陈树月水产经营部经销的泥鳅,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场监管部门已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查清产品进货渠道,并将依法予以查处。
特此通告。
宣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8日